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朝天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朝天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3-28 字体: [ ]
朝天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等4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www.gychaotian.gov.co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邮编:628012;联系电话:(0839)8622290)。    一、概述    2015年,全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4号)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创新创造,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载体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其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及时调整充实了区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电话有人接,业务有人学,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办。今年,我区专门开展了一次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的调查,内容涉及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制度建设、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等情况。从调查情况看,各单位都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以办公室兼职为主,兼职人员1-2名,有一定的工作经费,信息公开渠道以区政府网站和各单位建立的网站为主,部分单位还建立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    (二)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章可循,我们先后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网站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政府系统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7个配套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建立了“一个月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切实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健全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制作和发布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区政府办公室现行办文流程,制订了《朝天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处理细则》,在公文审核关,增加了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选择环节,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其公开属性。1—12月,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共制发公文235件,其中103件主动公开公文全部在网上公开。    (三)妥善办理公开申请。为规范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朝天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处理流程。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后,要进行受理登记,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答复意见,商请有关部门共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区政府办主任同意后,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定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对向各部门直接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帐,妥善保存相关材料(证据),包括申请书、受理登记书、答复意见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送达回证等。1—12月,区政府共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区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解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发〔2015〕19号),将9个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分别落实到区财政、审计、国土、住建、交通、发改等20余家单位,分别牵头加以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一)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梳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和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要求,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5〕67号),对区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37个单位共有行政权力6066项,其中行政许可182项、行政处罚5070项、行政征收55项、行政强制204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检查123项、行政奖励50项、其他行政权力286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82大项、222小项。    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今年1月,我区成立了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整合了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区食药工商部门按规定对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案件信息。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保留5年。截至目前,对外公示各类处罚信息21条。    (二)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区财政部门开设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以财政预算执行、月度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2015年政府收支预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预算调整情况均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区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涉及民生领域、社会热点等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并切实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工作,通过朝天区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了朝天区飞仙关嘉陵江大桥工程结算和朝天区大巴口拆迁安置点统建还房二期项目工程结算等15个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报告、区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3个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报告、花石乡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2个财政决算及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网站建立征地信息公开专栏,2008年5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批准的用地批文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已部分公布,未公布的征地信息将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2016年底前公开;2015年4月1日起批准征地的信息,已按要求在网站公开。区国土资源分局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申请公开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等信息。1-12月,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建设用地批复信息17条、土地出让公告信息4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2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4条。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辟了住房民生服务和保障性住房重点服务专栏,公开了保障政策、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表格下载、资格审核、房源介绍、分配结果、退出信息、规划计划和建设项目等信息。1-12月,累计公开住房保障信息46条,包括全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情况,国务院、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租方面的政策文件,《广元市朝天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和朝天区2015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名单。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区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招投公告、中标公告、废标、项目意见征求等均在网上公开。今年发布招标公告179条,中标成交公告127条。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开设了朝天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区发改、经信、国土、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用地、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估、批复等过程性信息公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对从业单位、个人资质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及信用评价等进行公开,并建立咨询投诉渠道。今年共发布招投标信息27条,项目信息45条。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推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了科技项目公开栏目,发布科技项目申报通知、立项信息、项目验收信息。今年累计公开朝天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朝天区科技项目立项、朝天区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等35条相关信息。    推进阳光招生。区教科部门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每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布《朝天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对于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均有详细说明,并通过朝天电视台、朝天区政府门户网、朝天教育科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今年区教科局接到咨询电话120个,均按时答复。    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朝天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设的通知》精神,区卫计部门通过单位网站、LED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涉及制度建设、用药指标、重大医改政策、药物零差价目录、公示公告及相关政策信息100余条。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做好每季度医疗服务阳光用药报表上报、校对、审核和公开公示工作,下属医疗单位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在省厅采购平台阳光采购。    推进阳光就业工程。区人社部门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各类补贴标准及经办流程,发布各类就业招聘信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公开各类招聘信息350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公开就业创业类信息或稿件150余条。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区人社部门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和经办操作流程。1-12月,累计公开社会保险类政策信息70余条。    (五)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区环保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了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环保微博,每日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定期公开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排放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年初公布区域内重点监管名录,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每季度公开本级上季度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和环境应急情况,每月公布本级行政处罚情况;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受理的环评文件一律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今年以来,累计公开环境质量信息376条,行政许可项目77条,污染源监管信息9条,行政处罚案件1129件,其他信息163条。    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息公开。区安监部门强化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10处安全隐患进行了网上公示,对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CT3-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5·15”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工作,在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特殊气候期间(如春节、国庆、汛期、暴雨、高温等)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信息预警平台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1712条。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按照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区食安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朝天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朝天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1-12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91条,向各乡镇及区级有关部门发布食品安全工作通报6期,食品药品抽检检验结果、风险监测、监督检查等信息统一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根据“稳妥起步、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指标、再报表”、“先年度、再季度”、“先决算、再预算”的步骤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已在区财政系统大平台内公开。    三、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我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办发〔2014〕63号)。明确提出:重要政策出台,由区外宣办牵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出台相关政策的部门配合,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今年,我区先后组织人社、卫计、教科、农工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广元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四川省高校招生政策、朝天区“强村行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在线访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大力拓展信息公开领域    (一)着力把区政府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以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配备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1—12月,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645条。其中,全区各部门发布行政权力事项信息2315条,重点公开事项信息2693条,其它信息3637条。同时,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能力,我区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投入近20万元对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点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四大功能,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的公众平台,真正把政府网站建成了政府了解民情、公众表达意愿、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直通车”、“连心桥”。    (二)切实抓好全区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5〕58号)后,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时间进度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案,逐个单位安排落实。通过组织部门自查、互联网搜索等方式,对普查范围内的25个乡镇和30余个区政府部门网站开设情况逐个筛查,督促相关单位关停了21家“僵尸”网站,审核上报了24家网站。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现有政府网站建设情况逐个进行检查,累计查出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网站栏目设置混乱、网站存在死链错链等问题370余个,并通过印发工作进度通报、催办函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达不到上级要求且无继续建站意愿的9家网站进行了永久关停,关停网站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上移到区本级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目前,现有的15家网站正在抓紧整改完善。    (三)高度重视新媒体运用。主动适应当前互联网信息和舆论工作新形势,重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开通了微信“微朝天”、微博“朝天发布”等网络政务平台,积极回应群众意见和建议。1-12月,“微朝天”、“朝天发布”共发布信息5147条。完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规范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对网民通过该平台发布的涉及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帖子,由区委网信办负责向有关部门进行交办,督促回复。1-12月,区级各部门和有关乡镇共回复各类问题80余帖,回复率99%以上。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5年,我区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动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权力清单编制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但从工作成效上看,这项工作与上级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朝天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发布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对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进行改进,在查阅点的设置、工作内容、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一般性规范。查阅点建设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要求,用较少的资金实现标准化运转。建立查阅点和受理点标识,并加以适当宣传。建立相应制度,受理依申请公开,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人员为主,普遍对业务不熟悉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上挂锻炼、互动交流等办法,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座谈会,在互动中提高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以检查促进各单位开展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四)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台帐。对各部门已经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重新审核,查漏补缺,清理一部分没有信息的目录,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包括组织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查阅点信息提供情况等,使这项工作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