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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突出“四抓”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6-07-11 字体: [ ]
(1)抓提前介入。提前拟定重点项目用地报征方案,提前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对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快调规和报批工作,促进项目在最短时间内进场开工建设。(2)抓优质服务。对开展前期工作特别是未完成用地预审的项目,主动协助业主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和地质灾害等用地报征前期工作。(3)抓土地盘活。支持园区盘活存量土地,对集中规划修建二层及多层厂房用地的园区和已取得建设用地上增加厂房面积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4)抓集约节约。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工作,充分利用用地指标,发挥最大效益。积极引导节约集约高效用地,规范用地秩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