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3-16 字体: [ ]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财政信息22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11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110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信息9条,社会保险信息13条,社会救助信息16条,教育领域信息15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0条,其他信息174条。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科室指定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更加详尽,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各科室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广元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等多项制度,涉及政府信息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各个方面,规范了组织、制作、审查、报送以及评价考核等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有关要求,将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府信息。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公开的理念”,及时公开相关财政政策、涉及民生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情况,定期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三)完善载体建设。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在局机关一楼显要位置设立了触摸屏将局机关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全面公开;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置了政务公告栏,及时发布当前学习重点。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网、文件、简报、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二)更加及时、全面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三)充分发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覆盖面较大的优势,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四)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