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7-03-17 字体: [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

一、概述

2016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围绕社会及公众广泛关注点,大力推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落实。

1.突出重点,加大力度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效落实。

2.规范流程,注重保密

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有利监督,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了分工有序的工作机制,使公开内容在采集、审核和发布等各环节中都有专人承办,责任落实到人头。

在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三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要充实。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更新。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要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及主要领导分工;2.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3.政策法规(包括:由国家、本省制定的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4.规划计划类,包括:与本行业工作有关的规划、总结,本机关有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5.行政权力信息;6.人事信息;7.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行业工作动态、资金使用等信息。

2016年,我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68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8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4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9条、其他公开政府信息数79条。

二、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中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4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6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5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3万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规程还不够完善,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监督等环节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对此,我委将在2017年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转变观念,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二是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扩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信息的时效性,以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不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公开、更新。


 


 

广元市国资委

2017年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