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7-03-27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报告》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464号,邮政编码:628017,电话:326521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联络员制度,指定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具体履行,由局协调科专人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我局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各科室、二级单位在拟发文件或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2016年,我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原则,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继续加强了安监局网站、微博、安监政务简报、安监政务公开栏目、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信息公开载体的管理和建设,做到有专人管理、有资金保障、有专门监督的管理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安全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时限、受理条件、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高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度,促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4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74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45条,人事财务类信息37条,行政律法信息7条,其它信息10条。

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局网站显著位置公开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行政审批进展情况等信息。本部门的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事故,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也进行了公开。

2016年,我局通过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信息共1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把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浏览我局门户网站,可以及时查询本单位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三是扩宽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微博、短信、“12350”电话等新型信息平台,及时地把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方向

2016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尚存在以下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更新过慢,信息内容较少。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特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局微信公众号,对局网站进行改版,建立信息保障制度,落实各科室的信息任务,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继续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发布,各业务科室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把关。同时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将各种通知、文件、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在网站上发布,让社会大众能及时了解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积极主动收集群众的意见,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努力丰富政务信息。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