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8〕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项目2018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