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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9-25 字体: [ ]

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综〔2018〕25号文,我局近日以广财综〔2018〕130号文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专项资金3940万元(详见附件),要求项目单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