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办公区信息化搬迁改造的比选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8-20 字体: [ ]


因机构改革,局机关办公楼搬迁,我局将对办公区信息化设施、设备进行搬迁改造,现邀请各公司参与,并面向社会发出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司法局办公区信息化设施、设备搬迁改造

二、比选内容:对自愿参加广元市司法局办公区信息化设施设备搬迁改造的公司进行比选,确定一家建设单位。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时限:完成时限为15天。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诚信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从事此类工程项目的经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2019年820日至8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书(原件);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2312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比选文件应当包括报价清单、工程时限、专业能力及业绩证明等有关材料。

市司法局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集中评审,按得分择优确定建设单位。本次报名参选单位未达到三家时,此次比选活动无效。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元市司法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

联系人:谭超

电  话:0839-5201414135183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