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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0-24 字体: [ ]

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综〔2019〕20号文,我局以广财综〔2019〕108号文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件),要求项目单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