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综〔2019〕24号文,市财政局近日以广财综〔2019〕163号文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2217万元(详见附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