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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三强化”落实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27 字体: [ ]

为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使用更高效、诊疗行为更规范、医疗服务更高质效,形成医-保-患三方共赢局面。苍溪县于4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DRG付费方式改革业务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广元市医保局相关领导和业务工程师为该县从事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具体将按“三强化”措施确保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分工。将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管理评价系统建设、DRG支付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将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试点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动态监督跟踪考核,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制度,适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差距,有针对性地促进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财力、人力支撑。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县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抽调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10人组成专家组,对病案首页、疾病分组等重要指标进行把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