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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城市配套保障残疾人权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05-15 字体: [ ]

(1)严把设计审查验收关。严格市政房屋项目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强制推行无障碍配套建设标准。十三五以来,已累计在新建房地产楼盘和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配套建设轮椅出行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1000余处。今年以来,在工程竣工验收审查中,对5个市政、房屋项目20余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达标予以督促整改。(2)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推进“有温度的城市建设”。今年以来,对市区主次干道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盲道局部破损、设置不连续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50余个,并分批分段进行了整治,累计整治改造电子路及利州东路二段等沿街盲道3.2公里。(3)加大残疾人士住房保障。将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等残疾人士予以重点优先保障。目前已累计将近600户残疾人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在制定《广元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方案》时,优先对七级以上伤残人员减半收取租金,预计每月可为残疾人减少近60%的租房支出。同时在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旧房改造中,将残疾人作为“四类”人员之一优先保障,十三五以来,已累计支持帮助残疾人改善住房515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