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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法院 发布时间: 2020-11-26 字体: [ ]

广中法办〔2020〕10号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最高法院、省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升我市司法保障营商环境水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

邓庆国 党组书记 院长

副组长:

何汇川 党组成员 副院长

何德金 党组成员 副院长

陈志谦 副院长

党组成员 执行局长

员:李 立案庭庭长

夏茂中 民事简案团队负责人

杨卫东 民事繁案一团队负责人

民事繁案二团队负责人

刑一庭庭长

刑二庭庭长

李家祥 行政庭庭长

杨晋晖 执行庭庭长

办公室主任

任晓林 审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陈志谦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陈燕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不利于服务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对标最高法院《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全面清理、废止主要内容与之相悖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部分内容与之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进一步完善合同案件随机分案机制,同时加强“四类案件”管理;合同案件随机分案按照“循环分案为主,手工调案为辅”的方式,对一、二审案件按案件类型由系统随机循环分案,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不纳入随机分案,原则上由院、庭长办理。同时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对“四类案件”院、庭长应通过听取报告、查阅卷宗等方式进行监管,对合议庭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决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讨论,确保案件质量。

责任部门:审管办

(三)开展对合同类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为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涉合同案件的审判质量,对我市两级法院2019年涉合同纠纷的发、改案件进行交叉质量评查,总结审判经验,提升案件质量。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惩戒对接工作机制,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及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优化审判资源和审判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审管办

(四)做好合同类案件的积案消减工作;强化合同类案件的强化节点管控和审限变更,杜绝新增长期未结案;对2019年以前未结案实施台账管理,由分管院长督办,逐案落实化解责任人,审管办定期进行情况通报。确保我院在2020年底未结案不超过85件。

责任部门:审管办、民事简案团队、民事繁案一团队、民事繁案二团队、刑一庭、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

(五)深化司法服务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对涉企案件,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网上送达平台和跨域立案平台等提供快速便捷立案服务,通过电子平台送达各种通知、收、退诉讼费用,开展在线审判、在线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减少企业诉累。

责任部门:立案庭

(六)开展诉源治理活动;建立多元化快速处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机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联调机构,与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协作,通过司法调解、案外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同时指导各县区做好诉前调解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确保一审收案率同比增幅不超过4%。

责任部门:立案庭

(七)指导各县区法院开展小额速裁审判;指导各县区人民法院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规范小额速裁审判工作,依托速裁审判大幅提升审判效率,帮助企业快速解决小额合同纠纷。

责任部门:立案庭

(八)提升合同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大力提升审判效率,严格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时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杜绝人为因素拖延审判久调不决,督促鉴定、审计等中介机构及时出报告,确保合同类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达到50天以内。

责任部门:审管办、民事简案团队、民事繁案一团队、民事繁案二团队

(九)加大合同案件执行力度,着力提升执行效率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标的到位率;确保首次执行结案平均用时达到全省一流水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0%,无财产案件中本合格率达80%。

责任部门:执行局

(十)审慎使用财产保全措施,避免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在对企业实施保全,优先考虑“软查封”措施,确保企业有相应账户能够使用,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责任部门:执行局、民事简案团队、民事繁案一团队、民事繁案二团队

(十一)推动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和债权人受偿率;建立起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处理破产案件中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社会稳控等工作。

责任部门:民事繁案二团队

(十二)严惩各类涉企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深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依法严惩非法拘禁、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针对企业和企业主的人身、财产犯罪行为,为市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部门:刑一庭、刑二庭

(十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的一些不规范行为问题,对有从轻、减轻、免除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责任部门:刑一庭、刑二庭

(十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妥善审理涉企业的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依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政行为。稳妥审理涉企业的行政协议案件。对于因政府招商引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引发的纠纷,从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的角度审查判断协议约定、履约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行政庭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环境的重要性。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两级法院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把优化营商境工作作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聚集关键节点,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把提升案件质效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最大限度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司法环境的提升。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责任部门确保责任事项推进,保证每项举措落到实处。关注市场主体对相关举措的切身感受,持续优化各项工作。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