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1日至2023年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827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651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抓好《广元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3条,其中政务动态643条,政府信息公开113条,便民服务27条,行业风采38条,专题专栏234条,党建工作57条,其他类信息621条。通过“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881条,广元建设微博发布信息126条,广元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80条,“广元住建”抖音官方号发布信息4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及时高效办理依申请事项,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网站7件、信函19件、现场提交2)。其中,15件准予部分公开;3件同意公开;申请人取消申请1件;逾期未补正4件;5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清理更新涉及住建行业的行政法规文本,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本级出台的行业政策性文件,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公开本级行业政策文件5个。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公开类别,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政务服务等栏目,落实专人负责维护建设,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维护管理,新开通广元住建抖音官方号,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各个平台、各个渠道信息同步更新,确保公开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细化制定考核细则,定期通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终逗硬考核和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37.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3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业务部门对“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识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要我公开”的现象还未得到彻底扭转;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学习掌握不深,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受众面、传播度、影响力还不够。对此,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借助城建大讲堂等平台,多种形式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知识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