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23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56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公开领导,规范公开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紧密围绕深入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加快建设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0余条,网站发布236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1095条,微博发布(含转发)信息281条,抖音号发布16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039条,概况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785条、可公开规范性文件(含上级文件)数16条、公示公告237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9条(含图解3条),其他信息843条。及时受理并按时办结局长信箱群众来信7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充实政府信息公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强化“主要负责人挂帅、副职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制定公开目录。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自觉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三是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关。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件制发程序,明确公开属性和理由,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把审核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涉密审查,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守好宣传主阵地。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开设了市局新闻、县区视点、学校动态、教育纵横、通知公告等栏目。二是依托新媒体,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新路径。全面加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方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及时向师生、家长宣传国家省市发布的政策。三是依托政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零距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印发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局长进大厅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四是依托学校设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学校利用公开栏、电子屏等载体,做好学校招生、学生资助、收费管理等政策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成立监管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台账。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信访建立单独台账,便于及时整改。2023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被信访追责的情况。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30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力量薄弱、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办人员,设置AB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像、视频等较为活泼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元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