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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07/2007-0003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07-03-08 主题词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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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司法局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实施意见下发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对软弱涣散的人民调解组织限期加以整顿,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庭试点建设,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讲法等形式进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间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率,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上半年,全市共整顿人民调解组织461个,培训调解人员9811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62件,成功2235件,成功率为91%。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工作量大的困难,采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助耕,及时解决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纠纷发生的“引子”;认真排查纠纷隐患,及时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纠纷升级激化,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3—6月,全市共排查民间纠纷1201件,调解纠纷1124件,调解成功1048件,成功率达93%。防上民间纠纷激化效果明显,其中防止民转刑29件62人,防止自杀21件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1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413人,真正做到了为政府分忧、为人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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