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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07/2007-0003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07-05-31 主题词
广元市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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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市470余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全市各中小学都开设了法制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师资队伍,给青少年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并有针对性地搞好其他法律常识教育;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兴趣爱好不同,一方面,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如中、高年级搞法制演讲,低年级搞童谣传唱。另一方面,搞好活动预设,如利州区北街小学在组织学生参观红军碑林时,预设《环境保护法》常识的宣讲学习;与阵地建设相结合。如依托监狱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与警校共育相结合。全市选派法制副校长470余人到校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辅导。二是抓青少年成长环境的优化。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市公安局责令搬迁校园周围200米半径内网吧9家,取缔违规经营摊点50余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抓青少年权益保护。通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广元市工商局直属分局青少年维权岗向2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捐赠现金2000元。利州区青少年维权岗“12355”维权热线负责人给400余名留守学生上法制课,观看宣传展,发放宣传画。8名法律志愿者和8名“问题少年”结对子,采取“一帮一”、“一转一”的方式,将8名“问题少年”转化为阳光少年。广元师范学校青少年维权岗心理咨询老师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积极为青少年排除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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