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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07/2007-0003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07-08-28 主题词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广元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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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使命。从2007年6月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为“构建和谐广元”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宣讲法律,调处纠纷,实施法律援助,让法律服务走进家庭……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为构建和谐广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在暑假前为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学校上法制课,积极配合劳动、工会等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结合“送法进万家”惠民活动,深入村组、社区举行法律宣传和咨询等活动,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观念。 “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各乡镇法律服务所主动联系村组,有针对性地写信给农户,增强基层法律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城区法律服务所主动联系辖区内的社区,积极为社区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送法到家,服务到人,满足了基层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矛盾纠纷化解活动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各法律服务所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积极协助辖区内的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依法及时处理各类重大矛盾纠纷,防止涉法上访,同时加强“和解前置,息诉止讼”与依法维权等工作,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剑阁县由司法局长带队组织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相关人员开展政法系统下乡大接访活动。旺苍县司法局与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了20项惠民联动行动,利用节假日,农闲时节深入辖区家庭、农户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法律援助和民工维权工作扶弱济困显真情。青川县整合社会力量,在相关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站,扩大了法律服务面,并与法院、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活动,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剑阁县成立了老年人维权站,使老年人的权益得以保护,并要求法律工作者每人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元坝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放宽法律援助条件,给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利州区要求各法律服务所了解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情况,随时走访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发现外出务工人员权益受损情况,要积极主动介入。朝天区大滩法律服务所配合乡镇为外出务工农民举办的电工、焊工、缝纫专业培训班开展法律培训,朝天法律服务所为老人赡养提供法律援助,曾家法律服务所对农户在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诉讼提供免费代理,积极为农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2005年6月,元坝区柏林沟镇向阳村一社村民郭鹏在为家住重庆市秀山县的女友陈某家建房时,从正在修建的二楼大梁上摔下来,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因为贫困,简单治疗后,于2006年12月16日返回老家瘫痪在床至今,仅靠正在上学的14岁女儿照顾饮食起居,女儿因此不能正常读书。元坝区司法局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后,经审查,该案件不属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范围,但考虑到郭鹏的困难处境和其女儿的迫切需要,局党组决定破例对郭鹏实施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认真组织律师“会诊”、进行事前调查取证后,克服重重困难,与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衔接配合,组织陈某进行调解。但由于陈某基本没有赔偿能力,想通过纯粹法律手段达到预期效果实属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解决郭鹏及其女儿的具体困难,帮助其走上正常生活轨道,元坝区司法局多次向区委、区府、人大书面、口头汇报,同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单位,引起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8月17日,在人大领导的组织下,区司法局、民政局、卫生局等负责人开会就如何解决郭鹏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他的生活、医疗、护理、法律保障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使他的基本生活有了较好的保障,面临辍学的女儿又可以安心上学了。法律援助真情为民,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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