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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30/2008-0006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08-06-27 主题词
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抗震救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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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和“5.25”青川6.4级强烈余震,以及60余次四级以上的余震,使广元市遭受了历史罕见损失,全市因灾死亡4821人,失踪123人,受伤28245人(重伤2660人),7个县区233个乡镇110万人口不同程度受灾,大量房屋倒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损失达4435余万元,办公设备、检验设施损失达241余万元。面对如此巨大的人员伤亡和前所未有的食品药械监管供应压力,广元食品药监局殚精竭虑,不辱使命,全力投入药械保障第一线。截至目前,累计收发药械和消杀用品13万多件,基本满足了灾区药械需求。
  一、全力以赴,筑牢急救药械保障生命线
  (一)敏锐反应,靠前指挥,救灾应急求快捷
  灾情应急反应快。灾情发生后,该局不等不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当日16时许,在扑灭市药检验所火灾后,就分组前往市内各大医院了解药品需求情况,到各药品经营企业统计药械库存数量,要求太星、金象、元新等市内医药企业立即冻结所有急救药械,实行统一调配,并往返于指挥部、药企、医院之间督导,在这三点之间闪电式奔忙,着力把急需药品落到实处。13日早上8:00,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为指挥长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药品供应保障组、食品安全协调组、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后勤保障组,救灾工作一开始就做到了思路清晰,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应急措施得力,行动快速高效。
  药械保障行动快。5月13日13时许,通往青川的“生命线”刚一打通,该局领导就冒着余震和塌方的危险,将组织好的两车急救药械紧急运往青川,同时随车为青川局送去了帐篷、方便面等生活必需品。当天15时许,又将组织好的急救药械陆续送往市内八大医疗机构(全部未支付货款),挽救了大量受伤群众的生命。14日,当闻讯青川急需石膏绷带,在市内短缺的情况下,他们连夜将苍溪县仅存的154个绷带、28个牵引器,火速调往青川。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们的应急反应给予了“药品保障最及时、最到位”的高度评价。
  形势变化应对快。5月14日,该局主要领导冒险押运4车药品前往青川县乔庄镇、木鱼镇,发现青川受灾情况极其严重,受伤人数远远超出预先估计,连夜返回广元,紧急召开局指挥部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全力以赴调集各类急救药械和防疫消杀药品。5月17日,市政府要求医疗物资需求计划由卫生部门负责,供应保障由食品药监部门负责,该局随即在中方制药公司、豪运药业公司设立了医疗物资接收转运站。针对繁重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5月26日,市指挥部进一步指出,药品及医疗器械由食品药监局牵头,卫生局配合。 27日19时,局党组在中方制药公司召开“草坪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将各工作小组调整为接收保障组、信息综合组、计划调配组、物资发放组、运输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和对外联络组,避免了职责交叉,实现了扁平化管理。
  紧急求援信息快。面对巨大灾难,仅凭广元一市之力,远远不能满足救灾药械的需求。从灾后第三天开始,该局及时向省内外兄弟食品药监部门和药械企业发出求援电话200多个,电传药械需求清单100多张,得到了各地各方的大力支持。广安等省内10多个兄弟单位将捐赠的药械星夜兼程运抵广元,陕西汉中等省外30多个兄弟部门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共接收省内外食品药品系统捐赠药械3.5万余件,及时缓解了药械供应上的压力。
  (二)精心组织,优化流程,物资管理求高效
  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如何将数量庞大、弥足珍贵的救灾物资及时有效地送达灾区医疗一线,成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然而,如此浩大的装卸、运输、收发和统计工作,是全系统从未遇到过的。在压力和责任面前,该局初步建立起一整套收发管理制度。5月18日,根据形势变化,将全局指挥中心和主要力量迅速转移到医疗物资保障组临时办公点——中方制药公司,靠前指挥,建立数据库,完善了医疗物资接收和调拨可追溯管理体系,对接收和发放的每一件药品或医疗器械的数量、来源、去向、用途、性质、审批和货值等,都能在任何一个环节实现可追溯查找。
  优化完善物资收发流程。为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物资帐物相符,我们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医疗物资收发管理“三审两图一公开”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三审”指医疗物资发放由市卫生局根据各县区指挥部、市级医疗机构提出的需求计划和我局提供的物资库存清单,制定调拨计划,由卫生、食品药监分管领导共同审批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批准。“两图”指建立了捐赠调拨医疗物资接收流程图和发放流程图,从物资进门到调拨出门的每一个环节均明确了职责和责任人,要求接收和发放的货单必须经库管员、发货人、收货人、驾驶员、押运人签字后方能盖章生效,经物资发放组组长签字复核并出具“出门条”后才能放行。“一公开”指将物资接收和发放清单每天定时张贴在机关政务公示栏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备查。通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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