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我市灾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详情
索 引 号 092337807/2008-0002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08-10-10 主题词
我市灾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字号:
打印
  一是切实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市各县区在1000人以上的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调委会43个,建立灾民调委会工作站、点249个,恢复人民调解委员会937个,努力实现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全面覆盖。
  二是全力加强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积极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担当法律参谋,深入群众,免费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是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紧密结合灾区实际,把房屋土地、灾民安置、物资分配、用水用电、保险理赔、财产权益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把涉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当前“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结合 “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涉灾法制宣传教育,为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截止9月30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672件,调处因地震灾害和灾后重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2531件,调解成功2355件,成功率达93%。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万份,解答法律咨询2579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