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830/2008-0006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广元食品药品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2008-12-12 | 主题词 |
苍溪县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出现回潮反弹,质量管理水平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切实采取项措施,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一是抓典型引路,开展示范药店建设,实行“七统一”、“一不卖”,即: 品牌标识统一、药品分类管理统一、指导服务统一、进货与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诚信与制度统一、软件资料统一,假劣药品不卖。二是抓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中药饮片、兴奋剂生产经营、出租出借、无证经营等专项行动;三是抓诚信建设,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建立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安全信用等级诚信档案;四抓宣传教育,结合“关注民生、合理用药、科学饮食”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