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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07/2009-0004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09-07-14 主题词
我市组织律师开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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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律师队伍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教育实践活动将紧紧围绕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活动中将把握好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使广大律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市的灾后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扎实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加强工作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作为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教育,让广大律师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由我国宪法和国情所决定的,是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的基本政治要求,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通过教育,让律师深领会律师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通过教育,查找律师队伍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突出问题。
  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到2010年5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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