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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0-0032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元坝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6-17 主题词
元坝区推行七项制度“保姆式”服务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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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实行首谈负责制度。首次接触项目的投资者的人要盯住项目不放,搞好洽谈,陪同投资者实地考察,考察之后再将项目移交给承接地。
    二是实行联络员制度。项目跟踪服务单位要确定专人联络,联络员负责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掌握第一手资料,主动协调解决问题。
    三是实行联挂制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区级部门,一个协调服务小组,一套服务方案,确保项目跟踪到位,促成项目成功签约落地。
    四是实行全程跟踪制度。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全程跟踪,专人服务,盯住项目信息洽谈、签约、注册、开工、建设、投产全过程。
    五是实行问责制度。对跟踪服务单位领导单位不重视,跟踪不到位,联络员责任心不强,导致重大项目流失,要追究当事人和联络员的责任,对跟踪服务单位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六是实行通报制度。要求跟踪服务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汇总表,区招商局每月对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情况进行通报。
    七是实行考核制度。健全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对跟踪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激发各部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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