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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99/2013-00034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园林局
发布日期 2013-03-29 主题词 信息公开,报告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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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效落实,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公开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我局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了分工有序的工作机制,做到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管理、有人上传发布,使公开内容在采集、审核和发布等各环节中都有专人承办,责任落实到人头。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在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三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要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更新。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要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及主要领导分工信息;2.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3.政策法规(包括:由国家、本省制定的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4.规划计划类,包括:与本行业工作有关的规划、总结,本机关有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5.行政许可信息;6.人事信息;7.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行业工作动态、资金使用等信息。
    2012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51条(包括县区行业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7条,法规公文信息12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97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8项;行政许可的项目、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17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由于观念和认识上的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还不够广,部分未涉密工作内容未能及时、全面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规程还不够完善,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监督等环节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对此,我局将在2013年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转变观念,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二是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扩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信息的时效性,以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不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公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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