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4-0075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4-05-14 | 发布日期 | 2014-05-16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4〕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4〕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和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川办函〔2014〕66号)和《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府发〔2014〕4号)有关规定,决定成立广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研究解决全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会商全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形势,部署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监督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工作机制
日常工作机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地质灾害隐患,落实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应急工作机制: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后,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参与地方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
三、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冯安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郑 强 广元军分区参谋长
李昱隆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自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荣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杨 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廷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刚富 市民政局局长
俞成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健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总工程师
王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宗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宋代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苟小兵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厚才 市安监局副局长
程朝松 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赵 永 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魏 委 市防汛抗旱办主任
刘运成 市气象局副局长
莫小平 武警广元市消防支队参谋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自学同志兼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