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和低碳旅游示范酒店的通知>>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14-0087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4-06-09 发布日期 2014-06-11 文号 广府办函〔2014〕76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确定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和低碳旅游示范酒店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和低碳旅游示范酒店的通知
【字号:
打印

广府办函〔2014〕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唐家河景区、曾家山景区为广元市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广元国际大酒店、苍溪国际大酒店、利州大酒店、天豪酒店为广元市第一批低碳旅游示范酒店。
  市低碳发展局、市旅游局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高标准加强业务指导;试点、示范单位要对照标准强化低碳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我市低碳旅游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