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4-00872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4-06-09 | 发布日期 | 2014-06-11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4〕7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确定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和低碳旅游示范酒店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4〕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唐家河景区、曾家山景区为广元市第一批低碳旅游试点景区,广元国际大酒店、苍溪国际大酒店、利州大酒店、天豪酒店为广元市第一批低碳旅游示范酒店。
市低碳发展局、市旅游局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高标准加强业务指导;试点、示范单位要对照标准强化低碳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我市低碳旅游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