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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5-0024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5-02-06 主题词
2月1日起我市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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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我市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1511日起,在全市范围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201521日起,全市停止收费许可证办理,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原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所发收费许可证一律作废。

今后我市的收费管理工作将积极转变思路,主动适应形势,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和变动情况,及时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收费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每年6月底前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上完成收费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不规范使用收费票据等违规行为。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三是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收费工作科学发展的方式方法。注重收费监管理论思考和实践创新,抓好事前监测预测、事中成本监审、事后监督检查;加强构建价格部门主导、行业协同、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诚信带动的收费监管新体系,努力促进收费管理规范化、动态化、标准化、电子化、公开化,不断提升收费工作服务于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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