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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5-00568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5-04-08 发布日期 2015-04-13 文号 广府办发〔2015〕26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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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15〕26号


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2015年工作部署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提质增效。

1.启动实施“工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投资过亿元技改项目60个,完成技改投资12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继续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小煤矿关停(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以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28个重大工业项目为重点,推动新兴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力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品20个以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培育新进规模以上企业45户(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以新增产值千万元以上增长点企业为重点,实施领导联系、问题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督查室)。

2.创新园区建设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集约节约用地,力争园区用地产出率增幅提高3个百分点;加快全市各级各类园区建设发展,做大园区规模,促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力争工业集中度达到72%(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3.创新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政策机制,加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培育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10个,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培育孵化单位8个。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40个,培育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户、省级创新型企业5户,力争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1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才办、市科协)。

(二)强化项目投资拉动,保持投资稳步增长。

4.按照“四个一批”要求,狠抓107个重大项目,确保完成投资2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稳定和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工程包,加强交通、水利、生态环保、能源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建设,实现民间投资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融资办)。

6.实行重大项目“四个一”推进机制,完善项目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创新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7.编制好“十三五”规划,谋划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工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8.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突破发展木本油料、红心猕猴桃、茶叶烟叶、蔬菜、土鸡“五大特色百亿产业”,发展核心基地面积15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完善特色产品标准体系,持续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提升“广元七绝”、剑门关土鸡、广元纯黄茶、广元高山露地蔬菜品牌效应,争创中国驰名、四川省著名商标、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着力构建“1+3”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林)场50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建立社会化服务超市166个,培育销售收入过亿元龙头企业7家(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

9.启动建设200个幸福美丽新村、300个新村聚居点、1000户农村廉租房和7个新农村综合体(新型农村社区),改造农村危旧房1.4万户(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抓好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新建7个、提升7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4.62万亩,新建和整治渠系4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农村公路“三年攻坚行动”,新建农村公路800公里、路侧护栏1490公里,完成渡改桥9座、溜索改桥10座,新建汽车客运站10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解决11万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23万口(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10.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深加工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办)。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强化技能培训,全年转移输出劳动力9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提升四个“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机制,实施各类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扶项目,推进152个贫困村脱贫解困,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实现易地扶贫搬迁2362户0.91万人(牵头单位:市以工代赈办)。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11.扩大旅游休闲、绿色生态、健康养生、家政、信息、住房、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领域消费(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举办好女儿节、秦巴山区年货节等地方性节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妇联、市贸促会、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加快“七绝商城”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构筑城乡现代流通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统筹推进剑门蜀道、唐家河、米仓山、嘉陵江“四大精品旅游区”和曾家山中国西部养生基地、乡村精品旅游区建设,剑门关—翠云廊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快推进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商贸、康养、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游客参与体验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小镇和度假村落;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进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力实施旅游整合营销,办好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实现接待游客3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95亿元、门票收入2亿元(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13.抓好川北国际商贸物流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广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区,打造现代物流集聚区;深入实施服务业“双百工程”,力争新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30户;扎实抓好市城区“四大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加快建材、家居、汽车、五金机电等专业市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新增贷款7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大力推进“智慧广元”和“宽带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发展健康养生、康复医疗、健身休闲、养老服务等业态和经营模式,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实施好汽车客运站改造提升工程,加快雪峰、昭化货运枢纽站建设;积极把广元港推向市场,尽快形成水上运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广元盘龙机场口岸机场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商业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加大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力度,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537套,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4761户;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地下管网、防洪防涝设施等建设;继续实施“百镇建设行动”,抓好14个国家重点镇、15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总投资20亿元(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15.坚持以“三园一区”为载体,继续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五个统筹”(牵头单位:市统筹委)。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做好中心城市、县城控详规维护(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落实好城市“四定”网格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六)全面加快改革步伐,提高开放合作实效。

1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积极稳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PPP项目推进中心、市金融办)。启动利州、昭化、朝天和青川四县区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省信用联社广元办事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市本级3户企业股权合作,推出5个项目合资合作,加快推进市公交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国资委)。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立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流转体系,加快推进“七权同确”(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扶贫工作项目化、工程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编办、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17.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营改增”以及消费税、资源税改革,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单位:市委编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和经营性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力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9.持续推进低碳载体建设,强力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善城乡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全域覆盖的城乡保洁机制(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0.全面扩大开放合作,包装推出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积极搭建各类投资促进活动平台,组织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川欧经济合作洽谈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力争新签约项目合同资金500亿元以上,引进到位市外资金4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深化港澳台、浙广、九广合作,扩大厅市、市校合作,巩固与对口援建省市的合作,强化与川东北经济区各市、绵阳科技城及其他周边市州的合作,推进嘉陵江流域开发合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外事侨务办、市两湖办)。力争开通广元国际口岸机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加快发展以机械电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的对外加工贸易,努力培育外贸出口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21.全面促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落地,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民营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

(七)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2.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级各项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牵头实施部门)。

23.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实行“三免一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名师工程”;加快建设广元天立国际学校和广元万达中学;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启动四川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加强疾病防控,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争创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实施“名医工程”,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文物考古调查和重点文物保护(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做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残运会、第四届特奥会筹备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残联)。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牵头单位:市科协)。

24.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抓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好“十大救助制度”,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应急办)。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5.抓好城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新增森林面积10万亩;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和管理(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深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综合治理南河、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完成12个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任务,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

26.实施好低碳园区创建、新能源示范市建设、生态人居改善、试点示范引领和基础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开展好世界环境日和国家低碳日活动,倡导低碳消费理念,培育低碳文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开发利用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快“气化广元”进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等低碳农业技术(牵头单位:市农业局)。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力争单位生产总值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2%、3%,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7.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行“五建五强”群众工作法;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机制,加强网上信访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市委群工局)。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学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8.深化“平安广元”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好反恐防暴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无毒害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市工商局)。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重点加强煤矿、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深化巩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9.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推进综合执法(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深化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30.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治理“庸懒散浮拖”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加强行政决策落实督促检查监督,确保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31.推进廉政建设(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二、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工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集中精力,着力谋发展、抓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一把手要负总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强化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勇于创新,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纳入绩效管理,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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