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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56/2015-0028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5-04-13 主题词 招投标
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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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以后称“本项目”),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1]753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是广陕高速公路和广巴高速公路的连接线工程。本项目将与广南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广南高速公路、绵广高速公路、广陕高速公路共同构成广元市的绕城高速公路。本项目路线起于广陕高速公路上西坝大吴家浩,止于与广南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相交的张家湾互通,路线长19.456公里。

     2.2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桥涵及路基1/100;嘉陵江通航等级Ⅶ-(2)级;隧道建筑限界:分离式隧道10.25×5.0米,双连拱隧道9.75×5.0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全线设置大中桥2896.1米/20座,涵洞及通道14道,长隧道1125米/1座,中、短隧道2464.5米/3座,上西坝、瓷窑铺(枢纽)、东坝、大石、张家湾(枢纽)共5处互通式立交。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JA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6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近五年(自2010年3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工程项目应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为准):已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2个及以上(施工内容需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且累计长度达80公里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2013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6)投标人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7)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4 月 2 日~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含补充技术规范、图纸及参考资料、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补遗书、通知书及相关公告(如有)由投标人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scgbmotorway.com)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5 年 4 月 22 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 月22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45万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45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媒体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3)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工作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303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28-85055080

     传 真:028-85055080

     电子邮件:scgb@263.net.cn

     网址:http://www.scgbmotorway.com


招标人: 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日


附件下载具体详见:http://182.150.21.175:8888/NoticeServlet?oper=view&id=CLRV8CRBNB1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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