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61/2015-00320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5-05-27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委拟于近期召开“建立广元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5 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 25 名。其中:
(一)消费者13名,其中:利州区 7人,旺苍县2人,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朝天区各1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2015年5月27日至6月5日之间到广元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委在报名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将邀请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二)经营者2名,由市天然气公司确定参会人选。
(三)专家学者2名,其中: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四)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8名,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群工局、市国资委、市消协等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7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委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杨倩 电话:3269903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