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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5-0032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5-05-27 主题词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建立广元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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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委拟于近期召开“建立广元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5 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 25 名。其中:

(一)消费者13名,其中:利州区 7人,旺苍县2人,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朝天区各1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2015527日至65日之间到广元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委在报名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将邀请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二)经营者2名,由市天然气公司确定参会人选。

(三)专家学者2名,其中: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四)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8名,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群工局、市国资委、市消协等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7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委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杨倩                 电话:3269903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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