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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5-0008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5-08-31 主题词
2015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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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网站上查阅《目录》,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利州东路三段)或是到广元市档案馆查阅。
   2.主动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3.主动公开方式   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便民资料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http://www.scgyaic.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我局网站(网址:www.scgyaic.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处理
   A.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B.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C.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D.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A.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B.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C.网上申请(系统升级暂不受理)。申请人可在我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三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3311130
  传真号码:0839-3311130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我局纪检监察处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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