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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15-0011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5-11-11 主题词
2015年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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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结合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特编制《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范围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等,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①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②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③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④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门户网站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http://www.gyjsw.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①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②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③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④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②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③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④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①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②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广元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官方网站上(http://www.gyjsw.gov.cn/)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③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④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3266750   传真号码:3266493   邮政编码:628017   电子邮箱:gycjxx@qq.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39-3268096,邮编:62801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按程序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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