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扬首届“广元名医”和“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15-021491 公文种类 决定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5-12-15 发布日期 2015-12-21 文号 广府函〔2015〕174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命名表扬首届“广元名医”和“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扬首届“广元名医”和“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字号:
打印

广府函〔2015〕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目标要求,争创一流工作,争做技术能手,全心全意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工作一线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专业技术领先、德艺双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力促进了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式发展。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能量,全面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授予万志渝等57名同志首届“广元名医”荣誉称号。授予孙家才等30名同志“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荣誉称号。授予王道远等100名同志(其中乡医30名、村医70名)“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

希望被命名表扬的首届“广元名医”和“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村医生”珍惜荣誉,开拓创新,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再创佳绩,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精益求精,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协作,不断推动学科发展的进取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关爱病人、无私奉献的卫生计生行业新风尚,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广元建设,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首届“广元名医”名单

2.“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名单

3.“优秀乡村医生”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首届“广元名医”名单.“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名单.“优秀乡村医生”名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