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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9292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6-09-26 主题词
黑石坡森林公园概念规划(含策划)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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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对四川省广元市北部黑石坡森林公园进行规划建设,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现开展“黑石坡森林公园概念规划(含策划)方案国际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黑石坡森林公园概念规划(含策划)》

二、项目概况

规划范围位于广元市中心城区北部,北至黑石坡森林公园、南靠雪莲大道、西接科技大道、东临泡石沟,由北部黑石坡森林公园和南部休闲娱乐区组成,规划总面积约13.24平方公里(详见用地规划范围图)。

三、方案征集方式

采用多方案征集的方式,选择国外知名规划设计单位或国内知名甲级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方案比选。

四、方案征集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报名应征

1.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内设计单位须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境外公司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3)设计单位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相关或类似的规划设计任务,在概念规划、策划、城市设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经验;

4)报名单位必须是单位自身技术力量,国内主创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国外主创人员须具备与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相当的水平;

5)应征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主创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或报名材料无效:①凡是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以往与业主有纠纷或者与业主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以及利害关系的;②报名单位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由于商业或职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歪曲事实的信息或虚假证明等;③报名单位实质上不符合上述资格,已提交报名文件或已开展技术服务,一经查证业主可以随时取消其报名和设计资格,同时对报名单位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报名时间

截止2016101018:00

3.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请于2016101018:00(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签名,邮寄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逾期不接受报名。

1)《编制单位征集报名表》;

2)《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设计资质复印件;

3)设计单位承担的相关类型、类似规模的规划设计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主设计人、策划负责人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业绩简介,以及设计团队的详细资料。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1.截止报名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业主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发布设计任务书,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踏勘,设计单位递交履约保证书。

2.截止2016123018:00之前,设计单位提交概念规划(含策划)方案及相关资料,中途根据需要召开答疑会。

3.业主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评选委员会由城市规划专家、业主及其他有关专家组成。

4.专家组对方案深度进行初步审查,达到要求的方案进入下一轮评选。

5.由评委会委员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讨论,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其余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入围方案均只给予基本补偿费。

6.由评选委员会写出评选报告,全体评委签字后交给业主。

7.由评选委员会提出中选方案修改及深化工作建议。

五、相关费用

1.规划设计费设置

一等奖,300万元人民币,并享有优先承接下一步方案深化工作任务的权利;二等奖,150万元人民币;三等奖,100万元人民币;基本补偿费,20万元人民币。

2.支付费用时间

业主在收到应征方相关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3.为准备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此次征集所涉国内外的税费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六、关于优化及深化规划工作

1.业主有权结合各应征方案构思进行方案优化。获得方案评选一等奖的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会以及广元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方案整合及修改完善工作。

2.业主可根据需要委托一等奖设计单位将方案深化至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项目包装策划)深度,另行签订相关合同,费用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协商确定。若一等奖设计单位为境外单位,须与国内具有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深化工作。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程序

1.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2.应征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使用,应征人不得将任务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

3.应征单位必须对业主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业主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4.从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评选结束止,有关应征文件审查、评选的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应征方或与上述评选工作无关的人员。

八、违约行为规定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其应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应征文件。

1.逾期送交应征文件的。

2.送交的应征文件未密封或应征文件上有标记的。

3.应征文件不符合征集文件有关要求的。

4.未对征集文件有关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有重大偏差的。

5.应征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6.设计单位主创设计师未参与设计任务书发布、答疑及方案汇报等环节的。

7.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形。

九、相关说明

1.本次方案征集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及汇报内容须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如中文与英文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为准。方案汇报会应由主案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亲自汇报,如有翻译工作,由设计公司自行解决。

2.应征文件送交时,有关应征方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汇款帐号及户名、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副本、设计收费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联络人等资料文件应一并送交,注明参加规划设计人员的具体姓名、专业、职务、职称、从业经历。以上文件送交时必须用无标记的资料袋密封。

3.应征方的所有应征文件不予返还。

4.业主有权对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有效应征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业主。

6.应征方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之前,不得携带地形图出境,限于在国内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7.应征者提供应征方案的行为视为承认本次征集文件所有条款。

8.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39-3269623

    真:0839-3266006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邮政编码:628000

联 系 人:吴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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