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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03731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6-12-23 主题词 关于同意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的批复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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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复〔20163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川脱贫办发〔201687号)规定,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组织对2016年计划退出的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进行了验收和第三方评估。评估验收结果表明,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村(名单附后)退出贫困村。

此复。


附件:广元市2016年退出贫困村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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