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3731 | 公文种类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主题词 | 关于同意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的批复 |
广府复〔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川脱贫办发〔2016〕87号)规定,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组织对2016年计划退出的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进行了验收和第三方评估。评估验收结果表明,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等148个村(名单附后)退出贫困村。
此复。
附件:广元市2016年退出贫困村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