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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1266924/2017-006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白龙湖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2-22 主题词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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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总编制2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12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二)拟订白龙湖亭子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体量大的单体规划。

(三)参与白龙湖亭子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县区完善白龙湖亭子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四)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五)负责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

(六)审核涉及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以市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落实的重大事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转报)

(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委托给有关县区行使。

(八)承担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26.1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6.54万元下降6.65%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26.1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6.54万元下降6.65%。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24.2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4.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4.74万元,公用支出49.8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1.6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是统筹协调,特别是市党代会提出将把“两湖”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生态淡水有机鱼基地,启动建设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县;2017将全部消化处置“两湖”1700余艘渔船,加大钓鱼平台建设力度,增加力量管护生态渔业;单位将统筹组织县区、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召开各种工作会议,产生必要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市政府领导和市安委会的要求,单位将加大对“两湖”涉及县区、沿湖乡镇的资源、安全巡查工作力度,开展亭子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源调查和编制工作,“两湖”涉及38个乡镇150余个行政村,其范围广、面积大。目前,单位保留1辆公务用车,需要租赁车辆保证正常运行。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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