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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0922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四川日报
发布日期 2017-02-22 主题词 我省将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符合条件的3天即可完成注销
我省将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符合条件的3天即可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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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符合条件的3天即可完成注销。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通知》明确,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

根据《通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满后30日内,企业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用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等材料,粗略估算,每户企业将至少节省400元的登报公告费用。(记者 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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