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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1X/2017-0466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 2017-02-23 主题词 2017年 部门 预算 情况 报告
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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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总编制228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行政执法编制18名,全额事业编制167名,工勤编制5名,定补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96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行政执法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全额事业人员132人,工勤人员3人,定补人员2人,提前离岗待退1人;退休人员176人。固定资产总额457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

(五)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十一)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十二)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三)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管理广元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五)拟订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十七)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十八)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业的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广元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二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402.8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22.29万元增长9.9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402.8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22.29万元增长9.97%。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下降3.2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25.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91.57万元,公用支出433.5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877.6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8.1万元,其中:市图书馆家具用具和图书档案设备30万元;市文化馆办公设备2.3万元; 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设备5万元;市博物馆办公设备4万元;市美术馆办公设备1.8万元;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非遗项目数据库设备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17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6.79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6%,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38万元(运行维护费27.3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84%,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减少支出。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部门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市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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