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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2967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2-27 主题词 部门预算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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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52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及其他人员11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其他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36人。固定资产总额75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

(二)负责政协广元市委员会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期服务工作;

(三)负责执行市政协重要会议的决议;

(四)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省政协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五)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对我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40.4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28.68万元增长33.5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40.4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28.68万元增长33.51%。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34.9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5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0.43万元,公用支出186.4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83.5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该单位保留的一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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