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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7-222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7-02-27 主题词 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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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其他事业编制38名。在职其他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18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根据广编发〔2015101号文件,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广元市从事农作物、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选(引)育及其相关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承担实施了部、省、市农业科技研究项目。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24.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1.84万元下降55.8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24.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1.84万元下降55.82%。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20.2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9.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2.57万元,公用支出47.0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5.3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6年预算1.64万元下降39.02%,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标准和批次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较2016年预算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外省基地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增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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