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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17-102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7 主题词 棚户区改造 债券
我省首只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获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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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元市新民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该批次债券为我省首只棚户区改造债券,规模不超过9亿元。发行主体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期限为10年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民棚户区改造项目。

为加快推进新民棚户区改造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充分吃透国家发改委《项目收益债券发行指引》等新政策,在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于20163月启动申报工作,经过三个月全员参与和冲刺,经省发改委审查后转报至国家发改委。

据了解,该债券是新政出台后的首批获批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也是四川省内首只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为全国申报和审批同类型债券提供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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