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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96/2017-0826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17-06-07 主题词 科技成果备案办事指南
科技成果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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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科技成果备案

受理机构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办理地点

广元市人民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

0839-3262330

设定依据

《广元市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已通过评价、品种审定、验收(含创新点评价意见)或经过专利成果认定的项目

办理材料

(一)应用技术类成果

1.研制报告;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效益分析报告;

7.用户应用证明;

8.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软科学类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

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5.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查新等其它说明材料;

6.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3个工作日受理

办理流程

1.资料审查

2.资料不齐全补正

3.存档

资料下载

登录(http://www.gyst.gov.cn/info/2233.htm)下载评价证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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