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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2077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7-06-20 发布日期 2017-06-26 文号 广府函〔2017〕104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推广全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全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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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函〔201710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目前,省政府印发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共计21项。其中,在全省推广的改革举措10项,在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6项,供全省借鉴的改革举措5项。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经验成果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推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将经验成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转化为自觉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经验成果落地生根,确保首批推广经验“移植”成功,充分发挥效益。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经验逐条认真研究,充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分类策施,根据经验的领域和类型,找准推广方式。市级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各县区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做实做细经验推广每个环节的工作。在启动阶段,经验推广牵头部门要精心策划,制定具体的推广工作方案,明确推广的范围、方式、时间节点和成果体现形式,并将工作方案于2017630日前报市全创办备案。在实施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具体点位、具体工作、具体人员。在总结阶段,要重点展示成果,以典型数据、典型案例体现经验推广成效。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经验成果成效,形成一批具有广元特色的“全创品牌”,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2017920日前报送市全创办,由市全创办汇总后报省全创办。各地各部门在经验成果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全创办。(联系人及电话:王云海,3262528


附件: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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