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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2078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7-06-20 发布日期 2017-06-26 文号 广府办发〔2017〕75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转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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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177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10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工副秘书长、市林业园林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的高度,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落实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支持配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要及时调整改革所涉及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理清林业主管部门内设的法制监督机构、行政监管机构和技术鉴定机构在执法改革工作中承担的职责。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制度,保证执法质量,对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案件或者敏感问题,及时提交林业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未设置森林公安机关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行使《方案》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三、强化督促,确保实效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推进节点要求,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督促指导,开展执法改革调研,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评估改革成效,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各县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于2017720日前报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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