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剑阁县“四举措”狠抓集体经济发展>>详情
索 引 号 008474032/2017-840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8-18 主题词 剑阁、狠抓集体经济发展
剑阁县“四举措”狠抓集体经济发展
【字号:
打印

1)开拓集体经济增收路径。确保9月底前完成两大收入目标:一是2017年65个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人均不低于15元;二是2016年26个已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去年增长10%以上。(2)按程序推进“一司一社”。在完成贫困村“一司一社”的基础上,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非贫困村“一司一社”成立并挂牌。截至目前,全县163个贫困村、19个非贫困村已建立起“一司一社”组织形式并按规定完成挂牌。(3)用好用活产业周转金。严格把握政策,严禁为了完成任务乱使用和畏首畏尾不使用产业周转金,同时,加强产业周转金的监管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严格整改。(4)严格督查指导。9月底前对贫困村集体增收路径及收入依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集体经济相关软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确保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真实可靠、账务管理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