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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911/2017-2192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8-18 主题词 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8月18日)
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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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08035

 广元市昭化区白果乡山溪村,农户集中修建的养殖厂排污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粪便直排至池塘,影响周围村民生活用水。

广元市

8月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少敏组织市农业、环保部门、昭化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查,该投诉属广元市昭化区白果乡山溪村“121”代养小区,9户中有3户养殖,共249头猪,占地1000平方米。养殖场修建了化粪池等处理设施,但污水漏至池塘,池塘未进行防渗处理。附近村民用水为乡上集中供水,养殖场附近无饮用水水源。

1、目前,1户养殖户的雨污分流已完成,3户养殖户的化粪池已完工,1户养殖户的粪便发酵棚已完工,其余正在施工中。2、区政府投资新建的小区养殖户2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地圈梁建设。3、所有整治任务和新建设施将于8月31日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白果乡人民政府;责任人:杨明清,白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

2

20170808082

广元市剑阁县涂山乡皇山村团结水库渔产养殖户向水库投放肥料,导致水库水质遭到污染。

广元市

联合调查组已查实相关情况,相关处置和问责工作已全部完成。

相关问责已到位,已捕捞成鱼3万斤。

已对5人进行问责处理

3

20170809050

广元市旺苍县九龙乡大竹村3社养猪场将未经处理的牲畜粪水直排入附近堰塘,部分粪便直接堆放在公路旁和养殖场周边,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生活困扰,要求取缔该养殖场。

广元市
旺苍县

水、其他

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已按要求进行了停业整顿并整改,转移处置了圈内所有生猪,现已清空圈舍,并统一进行了消杀,养殖场圈舍及排水沟内仍有残留粪污、异味。该养殖场业主于8月15日自愿向九龙镇人民政府递交《畜禽养殖(户)关闭拆除申请书》,并与九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养殖户关闭拆除协议》,相关拆除工作已启动,将于8月20日全面完成。

九龙镇人民政府与耳场梁养殖场业主达成协议,8月15日已签订养殖场拆除协议,8月16日业主已经开始拆除圈舍,8月17日已完成圈舍瓦屋顶拆除。确保8月20日前完成关闭拆除工作。

九龙镇班子全县通报批评

书面诫勉2人

批评教育3人  

4

20170811011

广元市苍溪县龙王镇市场村一组原供电所旁的家具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喷漆作业时散发浓烈刺鼻气味;另反映苍溪县人民法院对此事立案后不作为,案件长拖不结。

广元市

大气,其他

2017年8月12日,市环保局副局长宋仕新带领执法人员会同苍溪县政府、县环保局、林业局、法院、龙王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对苍溪县兴龙木业家私环评办理情况,生产情况,群众民事诉讼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喷漆作业时散发浓烈刺鼻气味属实。苍溪县人民法院对此事立案后不作为,案件长拖不结不属实。

苍溪县环保局针对该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在收到此转办件之前,已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厂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罚款1万元。龙王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此转办件之前,已督促该厂拆除了生产设备。并由龙王镇人民政府做好苍溪县兴龙木业家私监管和异地重建服务工作;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监督该厂在未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期间,不得进行木材经营加工;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该厂迁建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县人民法院加快案件审理进程,依法快速做出判决。

苍溪县纪委已对龙王镇、县林业局履职情况开展调查

5

20170811058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苍溪村广元溪河家畜养殖合作社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广元市

邹自景市长带领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利州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广元溪河家畜养殖合作社建于2013年,建圈859㎡,现存生猪505头,污水使用管道直排至菖溪河。

一是对养殖的生猪正在进行转卖。二是正在拆除养殖设施。三是对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

20170811071

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石龙村五组淡家桥彭鑫矿业公司非法开矿导致15亩以上森林被破坏,周边居民房屋多处受损;同时开挖过程中尘土飞扬,废水直排白龙江;希望环保督查组亲自深入前往调查处理。(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

广元市

生态,扬尘,水,其他

经邹自景市长带领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到现场查看,听取了当地群众及彭鑫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具体情况反映。经初步核查,2012年批准15亩临时用地为彭鑫矿业有限公司做储料场(即彭鑫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矿不属实),2015年平整过程中(即森林被破坏属实),放炮产生的飞石影响了附近4户农户(即周边居民房屋多处受损属实),企业对此进行了赔偿,但农户对赔偿不满意,2015年底已停工(即开挖过程中尘土飞扬属实,废水直排白龙江不属实)。因平场切坡后形成了危石,市安监局在安检过程中要求进行整改,企业即委托604大队编制了排危方案,并按方案进行了整治。

叶长春副市长再次组织国土、林业、环保、监察及利州区、经开区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对现有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详细安排。截至目前,企业正在进行排危整治;国土部门核定不属于非法采矿并收集资料汇总;林业部门已优化森林植被恢复方案;公安部门继续做好稳控工作;经开区会同企业已与4户农户签订赔偿协议,已付赔偿款4户。

监察部门已启动问责程序

7

20170811081

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星环科技铝业和爱信科技一分厂、广元市下西坝工业园区启明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非法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投诉两地环境保护部门不作为。

广元

其他

王菲书记,邹自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副市长、公安局长胡国民等先后开展对该公司的督导调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举报反映的危险废物产生和非法转运情况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信访反映的启明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非法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不属实;投诉环境保护部门不作为,不属实。

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渣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控制标准进行了防渗建设并通过了工程建设竣工项目验收。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自行填埋处置,实行台账式管理,无需执行转运联单。经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8月15日对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性监测报告(广环监字(2017)第324JD01号)结果显示:1、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号线、2号线废气监测指标中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达标。2、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生活废水排放口废水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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