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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17-199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9-14 主题词 “法治文艺下乡” 全覆盖
广元市多方借力实现“法治文艺下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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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法治文艺团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中组织专业文艺团队创编法治文艺节目,开展巡回演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法治节目演出的团体给予每场次300-500元的生活和差旅补助,鼓励民间文艺团体积极参与,实现“送法治文艺”向“点法治星火”转变2012年以来,全市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的专业文艺团体37个,业余文艺团体300余个,创作法治文艺节目近1000个,深入基层演出3000余场次,被誉为“流动的法治课堂”。2建立常态保障机制。将法治文艺纳入“三下乡”范围,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市累计开展“三下乡”活动500余场次,演出法治节目1000余个(次)。经费保障实行市、县区分级负责制,市上负责组织创编法治文艺节目; 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以冠名、商业广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与资金。2012年以来,市、县区两级财政直接投入法治文艺下乡经费累计870余万元,以商业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赞助600余万元3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坚持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每年围绕一个主题,集中编排一台高质量的法治文艺节目,在全市开展巡回演出。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市司法局牵头,每两年在全市开展一次巡回演出,2012年以来,全市围绕“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百场文艺演出进基层”“推进依法治邪建设平安广元”“蜀道清风”“脱贫攻坚”等主题,累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500余场次,各县区每年开展一轮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实现法治文艺下乡常态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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