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68/2017-200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主题词 | 广元经开区 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
(1)依托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保障。根据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统一村(居)调解室样式,统一制作调解印章、调解室桌标和调解室指示牌,同时增配村(居)人民调解力量,实现有工作场所、有工作人员、有规范标牌、有工作印章、有规章制度等。目前,除个别涉及拆迁和新建的村(居)外,全区 46 个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已基本完成。(2)依托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实现经费保障。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村(居)调委会申报调解案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案件涉案金额大小和调解难易程度,给予每案50—1000元不等的奖励。2017年1-8月,区司法分局向 16个村(居)调委会30余名调解员发放调解奖励近1万元。(3)依托内外双重体系,实现培训保障。开发区司法分局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2次,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分享会,邀请开发区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2017年1-8月,共组织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参加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4次,共300余人参训。(4)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实现专业保障。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疑难案件,提高调处成功率;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为村(居)调委会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法律问题。2017年1-8月,开发区各村(居)调委会成功调解案件80起,调解成功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