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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17-200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9-27 主题词 广元经开区 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广元经开区“四个依托”强化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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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托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保障。根据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统一村(居)调解室样式,统一制作调解印章、调解室桌标和调解室指示牌,同时增配村(居)人民调解力量,实现有工作场所、有工作人员、有规范标牌、有工作印章、有规章制度等。目前,除个别涉及拆迁和新建的村(居)外,全区 46 个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已基本完成。2)依托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实现经费保障。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村(居)调委会申报调解案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案件涉案金额大小和调解难易程度,给予每案501000元不等的奖励。20171-8月,区司法分局向 16个村(居)调委会30余名调解员发放调解奖励近1元。3)依托内外双重体系,实现培训保障。开发区司法分局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2次,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分享会,邀请开发区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20171-8月,共组织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参加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4次,共300余人参训。4)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实现专业保障。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疑难案件,提高调处成功率;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为村(居)调委会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法律问题。20171-8月,开发区各村(居)调委会成功调解案件80起,调解成功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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