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7-862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10-16 | 主题词 | 财政资金 |
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力和技术保障。在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设置专门的“动态监控股”,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2名,具体负责预算执行在线监控、日常处理和上报工作;与省市国库(支付)部门、信息中心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 ⑵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制定出台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内部操作规程、2015-2018年工作规划。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性质和类别,及时核实处理、跟踪问题整改、定期督查通报;对监控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反馈,实行日常信息季报和重要情况专报制度。⑶完善预警规则,加大监控核查力度。按照覆盖全面、突出重点、控制有力的原则,结合本县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制定了10个大类32个子项规则,将全县280多个预算单位(含乡镇)的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