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17-182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17 | 主题词 | 广元市优化仲裁程序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案效率 |
(1)简化庭审程序。开庭前30分钟做好记录准备的同时,完成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核对、庭审纪律及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等工作,缩短开庭时间。(2)优化举证质证环节。在答辩期内或庭前合理期限内预约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庭审中举证质证环节中仅就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或仲裁庭认为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组织质证,优化质证环节。(3)实行文书“五合一”改革。合并部分文书、优化送达方式,将受理通知、答辩通知、组庭通知、举证通知、开庭通知等五种告知性仲裁文书合并为一个文书,一次性送达当事人。